維維樂【2020歲末年終飲品季】月月抽奇美55吋4K液晶電視
奇美55吋4K液晶電視 乙台(活動期間共抽8名)
恭喜中獎者!中獎名單如下:
- 新北市 朱OO 0928-00O-O55 (購買地點:保康藥局)
- 彰化縣 陳OO 0973-29O-1O1 (購買地點:埤頭貓頭鷹藥局)
- 台北市 周OO 0975-13O-OO7 (購買地點:立赫健保藥局)
- 屏東市 劉鄭OO 0935-68O-7OO (購買地點:惠恩藥局)
- 台北市 張OO 0925-85O-1OO (購買地點:麗中藥局)
- 金門縣 許OO 0937-39O-2OO (購買地點:大賀藥局)
- 嘉義市 陳OO 0911-8O0-4OO (購買地點:弘安藥粧)
- 台南市 徐OO 0975-22O-2OO (購買地點:三和藥局)
活動說明:
- 請於2021/3/15前(以郵戳為憑)將抽獎聯寄至「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68號5樓 維維樂活動小組 收」或交由藥局門市協助寄送。
- 獎項將於2020/12當月開始進行第一次4K液晶電視抽獎活動,每月抽出2名中獎者;抽獎活動將進行4個月,於2021/3當月進行最後一次抽獎。未中獎者其抽獎機會將累積至下個月,以此類推。越早參加活動、中獎機率越高。
- 得獎通知將公布於維維樂官網並電話通知,中獎者需於二週內回覆,未回覆視同放棄。放棄之名額將累計至最後一個月統一抽出所有得獎者。
- 若因通訊資料有誤、或其他相關因素以致無法聯絡或寄送獎品予得獎者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本公司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 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 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